问题 | 交通事故复核后仍不服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对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产生疑虑时,可以采用以下措施:
首先,您可以从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文件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书面议案,重新审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其次,您可以向有权限的机构或部门申请行政监管,以确保公正。 如果交通管理部门做出了错误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您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监管,例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会对您的申请进行详细核实,如果发现原机关的决定是正确的,他们将向您解释并说明情况; 反之,如果核实到原机关的决定有误或者处理方式不当,他们将会撤销原有的决定; 再次,根据国务院相关法规的规定,您还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投诉申请,以确认有关机关处理相关事务是否合法、有效、准确、及时; 最后,如果工作人员或国家机关的相关单位在处理某些事项时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您享有向相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同时,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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