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碰人被群殴怎么判责任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机动车碰撞行人引发事故之后,倘若受害人为避免自身受到进一步的攻击和侵犯而遭受其他人的殴打,那么关于责任判定的问题必须纳入考量之中。
以下为几项必要的参考要素: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若机动车无过错,理当负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若经证据证实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存在过失,则依据错责程度酌情减轻机动车方所负的赔偿责任。 其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如因侵权行为给他人带来人身损害,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不过,若受害者身体损伤系由他人蓄意为之(例如群殴),那么加害者或许无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法院将依据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缘由、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责任裁决。 若群殴仅为事故发生后的独立事件,并非导致受害者受伤的主要诱因,那么机动车驾驶员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 然而,若群殴与事故具有直接关联性,且成为导致受害者受伤的关键因素之一,那么加害者可能需对受害者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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