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外就医期间犯罪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保外就医期间再度从事犯罪行为者而言,这种行为被视为严重偏离了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应当立即将其收监。
当犯罪分子在接受保外就医期间再度从事犯罪行为时,相应机构应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就其新犯之罪做出裁决处罚。 同时,也需据此判定该罪犯前罪尚未执行完毕之刑期与后罪已判之刑期,参照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理,以制定出最终的执行刑罚方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