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雇员重大过失是如何认定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如何判定受雇驾驶员在交通肇事中的罪责类型是一般过失抑或是重大过失,在司法实务领域,常以交通警察的责任裁定作为主要依据展开区分和解析。
当前流行的观点认为,当雇员驾驶员担负着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责时,应该归类为重大过失范畴,所以他需要跟雇主共同分摊事故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雇员驾驶员被判定只负担同等责任甚至次要责任,则应该被视为一般过失,只会由雇主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顾以往案件,我们发现仅仅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民事诉讼中判断雇员驾驶员有无重大过失的唯一根据并不恰当。 更为详细和精准的评估方式应该包括分析以下几个方面: 损害结果在事前如何可以被预见; 损害结果是否具备被预防的可能; 或者探讨雇员驾驶员是否具备完成他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 或者关于年龄层次是否达到了应有的认知能力界限; 再或者看雇员驾驶员有没有出现严重违反操作程序的行为; 以及在危险情况下是否违背了他人的劝诫等等。 以此类推,雇员驾驶员是否有重重要错,也应该参照这些分析指标,结合他们在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中是否存在严重的违反驾驶操作规程,或者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违规驾驶,以及置之不理他人的劝告等行为有没有发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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