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认定是否绝对准确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意外的判定报告中,责任认定并非绝对无误。
如若事故涉事方对于其责任判定持有异议者,可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届满之日起的第三个自然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请求。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审阅后,倘若发现原有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结果确凿无疑、证据充实精确、法规采用恰当、责任分配公正合理以及调查流程合规合法,将依法做出维持原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审决策。 反之,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细致审核后发现原有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模糊之点、证据不足、责任分配欠妥,亦或是调查过程及判定方式有违法定程序,将会依法作出复审结论,责成原办理单位再度展开深入调查与重新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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