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在何时出具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时限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从现场勘验当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而对于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的事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员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同时,若需要进行相关的检验或鉴定工作,那么必须等待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方可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
法律依据:
《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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