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何时能出具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对事故现场展开详尽调查,并应在进行现场调研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撰写工作。 此外,对于涉及到肇事逃逸案件的情况,当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员被成功锁定后,同样也必须在此后的第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备。 而针对须进行检测与鉴定程序的情形,应当在检测报告与鉴定意见得以确认的第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撰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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