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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1、需满足机动车辆在有关的道路区域内发生意外案件的条件,此处的“道路”并非普遍理解中的普通道路,而是特指公路、都市内的街道及胡同(里巷),以及公众场所、公共停车场等可供机动车与行人共同通行的场所,亦即常言所述的公共道路与专用场所。
2、必须要让受害者遭受损失或伤害,这是道路交通事故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
如果仅存在违规行为却无任何损害后果,那么只会面临行政惩戒的处理,而无需对相关的赔偿责任负责。
3、要求事故的发生源自机动车辆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了交通违章行径。
只有在机动车实际运行期间所发生的事故,才能被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
4、交通违章行为与受害人所遭受之损害之间存在清晰且直接的因果联系。
5、肇事者必须要有过失。
尽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属于过错推定原则,但故意行为并不包含在此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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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7: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