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撞到行人有责任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行人在高速公路上遭受碰撞这一情况,我们有必要讨论一下相关的法律责任问题。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行人是不得擅自穿越或进入高速公路的,因此,当行人在高速公路引发事故时,其自身是否存在过失是判定其法律责任的关键所在。假如,机动车驾驶者并无任何不当操作,那么作为行人方应承担事故引发的主要责任;反之,机动车驾驶者将会承担不超过总责任比例1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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