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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速上追尾了怎么定责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高速公路上出现的追尾事故往往是由于后车撞击正在行进中的前车所造成的,在此情况下,全责需要由后车承担;如果在道路上,前车已经按照规定停妥车辆,并且打开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立了相应的警示标志,但还是被后车追尾,此时,后车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若前车由于超过标准长度未能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而导致的追尾事故,那么此次事故中,前车将负有次要责任,而后车则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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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6: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