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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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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依法富有赔偿责任并被司法机关传唤应诉的一方当事人。

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哪几种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被起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刑事被告人。包括被列为刑事被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书中涉及到,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需要注意的是:在逃的同案犯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司法实践中处理这类情况,一般是判决由刑事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待在逃的同案犯归案后再判决由其与已判决的被告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首先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由单位担任的监护人,则单位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其继承人只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继承人只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种是:因其工作人员或雇员在执行职务或业务中犯罪造成物质损失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注意:被害人在执行职务或业务中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被害人所属单位或雇主不应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后,由于治疗、误工、丧葬、抚恤等事由同所属单位或雇主发生纠纷的,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二种是:对犯罪起因或矛盾激化负有责任或者与犯罪行为存在直接的关怀性并对损害后果负有一定过错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三、文章赏析


不应追加未到案犯罪嫌疑人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针对共同犯罪嫌疑人未全部到案的情况,能否将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追加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判令其与到案的被告人一起共同承担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在刑事审判中有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将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追加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判令其与到案的被告人一起共同承担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持该观点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86条的规定,该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及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认为该条规定的“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即包括不构成犯罪的致害人,也包括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另一种观点是不应追加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认为该解释86条规定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包括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致害人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致害人,不包括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之前,不宜将在逃的共同犯罪嫌疑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由此可以看出附带民事诉讼进行的前提是在刑事诉讼启动后才能进行,且要与刑事审判一并进行,例外的才能在刑事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且《解释》也没有规定在逃犯罪嫌疑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义务主体;附带民事诉讼对刑事诉讼具有依附性、从属性,在逃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刑事起诉,民事诉讼无从谈起,在司法实践中无法操作。

2、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未经法定程序确认为犯罪之前,无法对其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做出结论。如果对其作缺席判决,将可能与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刑事判决发生冲突,也不利于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即使将犯罪嫌疑人列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进行缺席判决并责令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决书生效后也无法执行,受害人的权益依然得不到及时的实现。

3、《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已做出规定,在逃的同案犯不能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理,可以先判决在案的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予以赔偿,不会造成共同犯罪人之间的利益不均衡,也不会影响被害人在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权利。犯罪造成的物质损失是共同犯罪人的整体行为所致,就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属于共同侵权,对损害后果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作为权利人有权要求共同致害人中的任何人承担侵权的全部赔偿责任,履行了义务的人可以依法向其他义务人追偿,不会造成共同犯罪人之间的利益不均衡。当被害人的损失未得到赔偿或全额赔偿时,在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情况下,被害人仍有权再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相关词条

  • 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务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到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经济方面的赔偿。

  • 被告人

    被告人是指刑事案件中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在法律上的称谓。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因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物资损失的人,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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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6 3: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