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人处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肇事车辆应注意的事项:
1、保留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收到法院传票后,携带好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指定法庭提交给法官。 3、若车辆损伤严重,及时到维修点进行修理,保留好机动车的维修证明和费用清单,以备处理人伤案件时有条件的话一并协商解决。 伤者应做到以下事项: 1、保留好就医住院病案,影像资料、诊断证明书和住院期间所支付的医疗费发票及明细清单。提供当事人书面委托书。 2、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 3、单位证明、误工证明、医院护理证明、交通费用单据、护理人员身份证明、护理人员误工证明。 4、经鉴定构成伤残的伤者、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家庭供养证明并加盖公章,提供被养人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无其他收入来源的证明等。 5、被抚养人中有未到法律规定的赔偿年龄,但丧失劳动能力或残疾者,须提供县级以上专科医院住院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需要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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