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公证
放弃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申请放弃继承权者当场写出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和当场签名,而出具的公证书。放弃继承权是申请人的自愿行为,必须由本人亲自当场写出声明并签名,然后公证员再对此进行另纸公证。
问题 | 继承权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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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继承权公证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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