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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构成要件是什么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意思主要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主要条件有:
1.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应当同时履行;
3.一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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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4: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