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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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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程序

1 劳改、劳教注销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以往已注销户口的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需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2 参军注销

1、入伍通知书;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上述证明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

3 出国、(境)人员户口

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户口的规定。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对于以往已注销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注销的规定。对于以往已注销户口的人员,若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政策。对于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人员,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4 死亡注销

由家属持1、死亡医学证明书;2、户口簿、身份证,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5 高校录取学生迁出:

由本人持1、户口簿;2、入学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6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劳教本市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1、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2、户口簿到原注销户口派出所申报,经户口内勤查核注销记录,由主管所长批准后,恢复户口。

二、文书格式

户籍证明

我市XX社区XX楼XX号居民张三,男,汉族,1999年9月9日出生,身份证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证明! 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盖章) 20 年 月 日

户籍证明相关词条

  • 注销户籍

    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 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是指: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4.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6.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7.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8.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 户籍

    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 户籍所在地

    即户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为准。现户籍所在地是指户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是有迁移的,则以迁移后为准。

  • 户口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 户口簿

    户口簿是一本由政府采集记录人口的记录,也被称为“家庭档案”。它是一本登记各户人口的资料,记载每个人的基本信息,如性别、出生日期和姓名等,以及他们的关系、婚姻状况、职业、财产状况和居住地等。它是一本重要的档案,可以帮助政府有效地控制和监督人口数量,并为各种政府统计研究和计划提供数据支持。

  • 户籍所在

    用户籍指一个真实用户的位置,其可以是一个国家、城市、街道和家庭住址等。它是一种用来记录用户详细信息的系统,可以提供关于用户的历史地址、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 居民户口

    国务院2014年7月30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特大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这一深化户籍改革举措,真正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

  • 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中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家族、宗族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 户籍登记管理机关

    户籍登记管理机关为各级公安部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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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4: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