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如何行使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的行使:
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除具有救灾。 扶贫等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外,其他的赠与,赠与人都享有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 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发生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三种情形的,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 时间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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