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合同的终止和清算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伙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伙的解散,即合伙企业解散导致合同终止。
根据《合伙法企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伙合同终止后,须进行清算。 合伙的清算是合伙解散,了结合伙法律关系,以消灭合伙的程序。 清算人执行的清算事务包括了结进行的业务、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及分配剩余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应履行的义务】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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