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租赁合同届满,而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时,租客不搬走,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三)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四)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不服从以上适当处理,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申请房屋所在地法院强制执。 申请强制执行如下: 第一,写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写清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住址、地址等信息; 申请书的格式内容是有要求的: 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 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请求目的。在叙述事实,论证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 当事人栏,详细写明信息情况。 申请书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 第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第三,人民法院经过审核予以受理。在期间内,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第四,人民法院执行前或执行后缴纳强制执行费用。若没有执行金额的,每件缴纳50元至5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