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变更程序如下:一、当事人提出变更要约。
要求变更的一方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二、另一方接到变更请求后,作出答复。 三、订立变更协议。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种种情形)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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