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合同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 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 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 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 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 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 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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