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里怎么体现预付款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里预付款,通常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提前付给收款人的,与合同定金有所区别,合同定金具有担保功能,预付款没有担保功能,但合同双方有一方无法交易时,预付款应当全额退还,合同定金则会存在定金罚则,交付方反悔,不退还定金,收付方反悔,双倍退还定金。除此之外,预付款的数额没有限制,但定金的数额受到限制。故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预付款金额、交付方式、退还规则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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