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住所;
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 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7、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8、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9、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10、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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