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有哪些?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方式如下:
1、简易交付; 从我手里交到你手里。 多数都是简单交付。 一定是挑好放到包里才算交付。 一定是检验完毕交付完毕。 银行给我清点之后才算交付完毕。 如果银行把钱交出来没有点时,被抢走了,风险由银行负担,因为没有交付。 2、间接交付: 一种是运输: 一定是验收了,交付了货物清单状态良好才算交付。 交给第一承运人。 针对的是代办托运。 如果是自己运输,没有完成交付。 如果约定交付地点是买方,买方清点后才算交付。 邮寄,交给邮局,邮局验收后就算交付了,也是代办托运。 3、拟制交付: 交付货物所有权凭证。 主要有: 提单买卖的情况下,买海上货物的问题,如果把提单交付了,表明货物就交付了。 仓单买卖,把仓单交付,就算交付了。 占有改变: 已经占有了: 主要有当事人之间的借用,借用改买卖,占有改变,先典后买,先租后买,先质后买都可能,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即交付。 有关发票等单据,不是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是转移所有权的辅助行为。 这种辅助行为有分离时,如果货物已交付了,但有关单据没有交付,不影响交付的完成。 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 有关使用说明副件等没有交也不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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