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书是订金收据是定金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签订合同之定金事宜,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订金并非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之概念,实为约定俗成之产物。
定金乃指当事人约定达成之共识,旨在确保其债权得以实现,由合同一方于履行前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量之货币或其他替代性物品。 在此一过程中,定金无疑发挥着重要的担保功能。 因定金系提前支付,其数额事先亦已明确定义,故通过运用定金罚则之方式,可敦促合同双方遵约履约,妥善保障各方权益不受损害。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定金金额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然而,所定金额上限须遵循主合同标的额之百分之二十之原则,超过此限将丧失定金应有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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