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履行合同对方可以解除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有任何一方未能严格遵循合同的规定与要求,那么,根据现行的相关法规以及标准合同条款,在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下,另一方当事人便享有法定权利解除该份合同。
例如,若其中一方的违约行为已经达到了构成重大违约的地步,以至于对整个合同目标的实现产生了重大且深远的负面影响,那么,这一方当事人便有权利单方面宣布终止该合同事项。 然而,在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前,他们必须依据事先拟定好的各项协议内容或者执行严格的法律程序来向对方发出明确的通知,以便于让对方了解和接受即将到来的变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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