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的效力要经法院认定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部分场合下,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并不一定需要由法院加以确认和认可。
若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解除合同,或者在协议当中明确规定了解除条款并且该等条款已然达到法定条件,那么这样的解约行为一般被视为合法有效,不需要借助法院判决予以承认。 然而,如有一方坚持主张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对此持有异议,此时便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裁决来确定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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