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的公司间合同解除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公司与其他法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可以通过法定途径加以解除或者按照事先预定的条件进行解除。
如果合同中有明文约定的解除条款和条件,只要这些条件全部得到满足,那么该合同便自动失去效力。 而法定的解除方式则是当出现了某些特定情况下,合同当事人有权依法向司法机关提交解除合同的申请; 至于协议解除,则是要求合同当事双方必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之后,方可将现有合同予以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