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经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或是遇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均可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此外,只要双方达成自觉解除契约的合意,合同也得以解除。 在实践中,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愿,经由双方协商,另一方给予明确的同意意见后,即可实现协议解除合同这一目的。 同时,若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已经发生或合同当中预先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然显现,那么该合同亦可据此而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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