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法履行的合同,应解除还是终止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领域,关于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我们经常将其视作相同的概念,并互相替换使用。
这是因为,无论是解除还是终止,都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解除或终结,体现出一定程度上的种属关系。 具体来讲,当我们提起合同解除时,它往往会导致整个合同的终止,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具体表现方式。 然而,合同的终止并不仅仅有合同解除的情况,还包括合同的履行完毕、实现了抵销效果、达成了提存协议、被彻底免除以及其他混合情况等等。 在这些众多因素中,合同解除时常被理解为一种针对违约行为的补救策略,起到惩罚和警示违约企业或个人的作用。 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合同解除多适用于违约的场合,而只有当对方出现违约行为,才可能采取这种解约方式。 不过,尽管如此,由于合同终止同样涵盖了一方违约在内的多种情况,其更广泛的应用范围实际上不局限于违约事件,而是更广泛地覆盖了各种非违约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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