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合同通知对方,不同意如何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终止合同通知对方对方不同意的,则不同意的这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
在不是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只有出现法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的,一方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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