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代理买卖合同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权代理人所签署的买卖合同尚未得到被代理人明确追认的情况下,该合同的相对人享有可撤销权。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在未能取得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代理权已经结束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方签订合同的行为。 当相对人有充足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时,则此类代理行为应被认定为合法有效,对应的合同亦无法进行撤销。 倘若并不具备上述任何条件,且被代理人并未对此作出任何表态的情况下,则通常会被视为其已拒绝追认,此时此类合同对于被代理人将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在此期间,相对人可以向被代理人发出催告,要求后者在一个月的期限内对合同予以追认。 在被代理人尚未进行确认追认之前,对于恶意相对人而言,他们有权力撤销这类合同; 然而,撤销程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由单方面做出通知即可生效。 总的来说,合同是否能够撤销,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作综合考虑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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