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的生效要件是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解除合同须有明确的约定或法定的事由作为支撑,例如某一方的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所预期的利益无法实现等情况。
接着,解除合同需向另一方做出明确的告知,此种告知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亦可用口头方式传达。 此外,若相关法律法规或双方当事人已就解除权的行使设定了期限,则行使权利的一方必须严格遵守这一期限的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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