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认免责条款效力的关键在于其能否满足以下几个法律构成要素:
首先,该条款必须反映出双方当事人处于自愿状态下,充分知晓和明确约定的意图; 其次,这一意愿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在平等、互惠以及合作基础上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然后,满足社会公众利益需求也是殆不可少的条件; 第四,它应当合理平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防止利益过于倾斜于任何一方; 最后,有书写形式的免责条款,其制作人或提供者须负有解释力弱化权利和责任之责任。 此外,也需要注意不能以下面几种情况判断免责条款无效: (1)如果免责条款造成了对方身体伤害,那么这种情况应被视为无效; (2)如果免责条款源于一方当事人故意或严重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那么此类免责条款将不具有说服力,也不应被认定为有效; (3)对于那些免除了当事人因一般过失所致对方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的免责条款,通常会被视为有效; (4)最后,必须强调的是,仅免除因故意或严重过失所致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才应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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