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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是有效还是待定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无权处分合同并不等同于无效合同,而是属于效力待定类型的合同。
关于这类合同,它们的有效性将取决于我们所提及的“权利人”,即合同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当事人,是否会对其进行正式的书面追认确定。
这意味着,在没有追认之前,这类合同的效力尚处于未决状态。
针对此情况,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直接受到合同影响的那一方,有权向被代理人递交相关通知,并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给予明确的回复,以确认他们是否愿意追认这份合同。
若不能得到有效追认,那么这份合同就将变为无效,其实际效果并不具约束力,并且,此类情况下,相对人有权请求赔偿因此产生的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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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