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变更合同期限的法律标准是什么,其时限如何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律师在此郑重宣告,更改合同通常被要求在合同有效期之内进行执行。
根据中国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合同签署之后,双方之间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一定共识时,则可对合同内容进行相应的修订或调整。 此外,《民法典》中还明文指出,如合同签订之后,其所依赖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无法预见到的,且此种变化并非源于合同商业风险范畴的重大变动,此时若继续依照原有的合同条款履行将显失公平,那么受到该变动负面影响的一方有权与对方进行新一轮的谈判磋商。 如果经过合理期限的协商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的话,受影响方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解除该已签署的合同。 当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处理此类事件时,要综合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是否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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