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无效合同有哪些类型的无效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无效合同,这是相较于有效合同所特有的概念,指那些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无法满足法律规定之要件的合同,这种类型的合同并不具备任何效力,因此我们将它统称为无效合同。
而无效合同存在着多种不同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主体不适格缔结的合同具有无效性质。 比如,当无民事行为能力者进行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时,其结果本身便自动失效。 其次,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比如,当行为方和相对人在内涵上表现出虚假意愿的同时签订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再者,在存在着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时,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也不算作有效(但若该强制性规定本身就已经声明不影响此种行为的有效性,那就另当别论了)。 最后,那些背离公共秩序及良好社会道德规范的合同,也被归类在无效范围内。 此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以及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况也包含在内。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涉及到对受害方造成人身伤害的条款以及由行为方故意或严重疏忽给另一方带来财产损失的条款,在法律上被明确规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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