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不成立有何后果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买卖合同未能依法正式生效之前,亦即无法构建起一份被法律所认可的相互约束的契约关系,所以,也就没有了为此所征收的执行合同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行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然而,我们不能忽略掉这样一个事实: 尽管该合同并未正式生效,从而未产生明确的权力与义务关系,但它依然会对买卖双方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此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如果在合同未能生效且各当事人也不曾作出实际地履行,仅仅是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缔结成契的情况下,各方当事人仍可以尝试开展新的谈判,重塑契合点以达成最终的合同签署成功。 其次,倘若在合同未能生效的情形之下,已经有人率先开始就合同条款进行实际的履行,那么,各参与当事人可以选择继续进行合同的制定与完善以达成完整性的签署,或者是停止这些行动,回到原点重新开始。 当涉及到最后的这一种情况时,即决定停止合同的签署冲刺,所有因先行履行所收获的利益,都应该向对方归还给他们,因为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所获得的权益并无法律的明文规定或是合同的精准预设作为支撑。 另一方面,对于导致合同未能生效的一方,要么因其主观过错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要么根据非过错原则由双方共同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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