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保证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之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如何取决于多种因素。
婚前保证书可视作夫妇间所缔结之契约,其有效性须待以下三个条件同时满足后方能产生法律约束力,否则应视为无效: 首先,保证书的缔结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在签署结婚保证书时,任何一方当事人正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状态之中,那么这份保证书就将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承诺事项必须出自当事人真实意愿,倘若在缔结合约之时,其中一方受到欺诈或胁迫,导致其在作出决定时有失公正,那么这份保证书也将被判定为无效; 最后,确保签约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范和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如在上文中提及,若双方在保证书中约定如果遭遇特定情境则直接剥夺另一方的财产权利等此类条款,那么这些条款将被认为是缺乏正当性的,属于无效的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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