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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定金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解答
律师解析:
不同于普通意义上被视为“承诺完成即生效”的诺成合同,定金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实践合同。
这种合同的主要原则在于,其效力仅以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意(即意思表示)为唯一成立要素。
在此过程中,若给出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那么他将失去请求返还所支付定金的权利;
反之,若收到定金的一方未履行相应的义务,则需要向对方退还双倍金额的定金。
因此可以看出,定金合同本质上是实践合同,任何一方在违反约定时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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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