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哪些免责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相应的合同文本中,有着以下几种在法律层面上无法生效的免责条款性质规定:
首先,任何条款如果涉及到对合同对方人员人身健康及安全产生直接影响的行为; 其次,如果这类行为是由行为人出于个人故意或者严重的疏忽所导致的,并因此引发了对方财产损失的后果。 而所谓免责条款,实际上就是合同各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以消除或者限制他们未来在合同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条款。 此种条款时常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被其中一方当事人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引入,并期望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认可和接受,从而使得该项条款在法律意义上具备了指令性效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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