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履行效力待定的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在确定其有效性之后方能予以执行。
倘若该合同经相对人追认为真实有效时,应遵循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加以履行。 然而若相对人未能认同此份合同,合同即失效,并无需继续履行。 如行为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其所实施的仅为获取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及其程度与他的年龄、智商、心理状态等因素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则属于有效范围内; 此外,行为人若在未获得法定代表人批准或未得到其认可的情况下,擅自实施了其他种类的民事法律行为,就需该行为经过法定代表人的同意或者事后追认方可生效。 如果行为人并无代理权或者其代理权在某种情况下已经终止,但他们仍坚持进行代理行为,且这种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话,那么将不会对被代理人产生效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