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管合同是在何时成立的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普遍而言,从寄托人将物品移交给保管员并经其验收之后,合同方才宣告正式生效;
寄托人若尚未向保管者交付保管对象,仅提出相关需求或得到保管者的明确受理决定,此时合同尚未完全形成。 然而,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保管者已提前占有了保管财产的情况下,该保管合同应自签订之时起立即生效,除非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890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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