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合同是否仅限于书面形式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易中,当事人有时会选择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来达成共识和约束行为。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些类型的合同却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为了保证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及有效性。 对于那些可以立刻履行且涉及关系相对简易的合同,口头方式自然可取; 而针对那些无法立即结束或需要进行较为复杂且主要的交易的合同,则强烈推荐使用书面文件。 这样做,既能够明确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有效防止因口头说法不全面导致的合同内容不明晰的问题,进而使得任何一方有权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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