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靠经营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判决声明:
在签署挂靠协议的时候,实际参与签订该合同的主体并非以合适的身份行事,而是通过所谓的“挂靠”手段获得了相应的资格,进而得以签署买卖合同。 然而,这种行为并未代表另一方当事人(即合同相对人)的真实意愿。 因此,从根本上来说,这份挂靠合同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的合同范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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