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签合同算合同诈骗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双方在未签订合同时并无履行该合同之能力,那么对于此情形下所达成的合同是否可以界定为欺诈行为呢?实际上这还要看合同签订者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不良意图。
假如在此情况下,合同签订方明知自己无力履行却依然签署了合同,这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是一种合同诈骗行为了。 通常来讲,只要合同一经签署即刻生效,合同双方都有义务依照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即是我们常说的合同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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