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充协议在主合同什么时间签订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经双方签署并正式生效之后,如双方一致同意,是完全有可能进一步订立补充协议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已生效的合同若在某些关键要素上如质量标准、价款数额或支付方式、具体履行地点等等尚未明确约定或存在模糊之处时,当事人可进一步进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
然而,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依据合同中的其他相关条款或参照行业惯例来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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