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证明效力最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证明文件在法律中主要发挥以下四种重要效力:
1.证据效力,即证明文件能够被认可为找到真实真相的有效依据; 2.强制执行效力,指即使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没有通过司法程序确认其证据效应,但仍然在执行环节扮演重要角色;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为了使某种法律行为得以实施,必须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以证明该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4.域外效力,即便不在该国领土范围内起作用的证明文件,同样具有在彼地被认可的可能性并同样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 证明文件可视为实物证据,对于许多案子,由于缺乏实实在在的直接证据,往往需要借助可靠的第三方材料来证实或者推断有关人与事的真实情况。 其中一个显著的例子是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夫妻已分居满两年的证明,如果缺少相反的证据,这类证明便可能被采纳为合法证据。 不过,部分法律制度明确规定某些场合需提供实际证据,在此前提下,未经法院裁决就开具出来的证明文件并不具备法律效益。 比如说离婚时需出示结婚证件,若办理者遗失结婚证书,然后自行找村委开具相关证明,此时该证明就完全失去了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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