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进行补救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补救措施为进行追认,具体如下:
一、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合同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二、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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