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哪些要求和程序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受理之案件,在进行侦查过程中所实行的特殊程序,旨在对于现行犯罪行为或重大犯罪嫌疑人之身体自由予以暂时剥夺,以期促使其接受调查和取证。
此项措施具有以下要求:首先,拘留之对象必须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其次,必须存在法定的紧急情况。 在程序层面,公安机关需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汇报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签发《拘留证》。 在执行拘留之时,应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并要求其在《拘留证》上签字、按手印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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