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签合同构成诈骗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代签合同如果有委托合同不构成诈骗,如果没有委托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构成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般代签合同的情况应该不可能构成诈骗,对于代签之后被代签人同意并且承认该合同有效的的情况就不会构成诈骗,而对于被代签人并不承认合同的情况,也不会构成诈骗属于经济或者民事纠纷,但对于故意通过代签手段来获得被害人财物的情况会构成诈骗。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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